個體戶都會被罰款了,大家要記住了!
日期:2019-07-24 13:43:26
聽說注冊公司是個體戶沒有強制要求刻章,沒有要求開對公賬戶…而且還聽說可以不去代理記賬和納稅申報?還能避開工商、稅務部門的審查?這說法靠譜嗎?
當然不靠譜!
首先先看看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條:納稅人未按照規(guī)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,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,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(jié)嚴重的,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然后,你是不是還執(zhí)迷不悟,覺得這不關你的事?因為你是個體戶。
只想說,個體戶“特殊”呀?個體戶就不用記賬報稅了?
然后,大白想知道,是誰告訴你個體戶不用記賬報稅的呢?
再來看看征管法第二十二條:從事生產、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者發(fā)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,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設置賬簿。
上面清清楚楚的說明了領取了營業(yè)執(zhí)照在15天內,就要設置賬簿,從頭到尾都沒有提過個體戶不用記賬報稅呀…
也就是說不管你是個體戶還是公司,都必須要記賬,要報稅。
只是因為沒建賬
個體戶被罰五萬多的稅款
作者:jdcw